警方分析,在丹妮参加完派对直至回家的这段时间只有三个人接触过丹妮,除了两位同学还有出租车司机。
于是警方通过出租车的票据找到了那辆出租车,司机对警方说:“是的,昨晚上我其实不愿意去那个地方,但是,他们都是学生而且天已经很晚了。我就答应了他们。”
司机反映,送完那名女学生两位男生想仍旧搭这个出租车一起回家的。但是,那位女孩到了家门口还一直胡闹,坚决不下车,最后两个人将她搀扶下去,并且在大雪中站了好半天。“因为我家里有事,我必须尽快赶回家,所以我没等那两个学生就自己开车走了。”司机最后补充道。
警察在司机的陈述中找到了关键线索,两名男孩没有和司机一同回家,那么这两个学生就有了犯罪时间,那么犯罪地点就可能是女孩家的周围。
随后警方对丹妮家周围进行勘查,结果在丹妮家前大约一英里处发现了案发现场,虽破坏很严重。但是警方还是找到了几处杂乱无章的脚印。经鉴定,正是奥利弗和基森的脚印。
面对警方的确凿证据,两人不得不承认犯罪事实。
任何犯罪都一定要具备犯罪现场和犯罪时间,在每一次案件发生之时,率先抓住这两个关键的要件,并对其仔细侦查、推理、判断,相信案情一定会有很大进展。